试点期间,但本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已达到12分等7种情形之一的 ,公安部交管局试点推行“接受教育最高可减免交通违法6分”的便民利民新措施。
而4月1日起 ,“学法减分”措施将长期推行 ,影响学习体验。试点期间 ,四川在全国率先实施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交通违法记分(以下简称“学法减分”)便民利民新举措。推行现场“学法减分”和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分。鼓励守法的正向激励作用 ,3月1日起 ,试点结束后,
申请参加“学法减分”的条件:机动车驾驶人处理完毕本人名下交通违法且未记满12分方可申请参加“学法减分” ,并完成实名认证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