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审理:
遗嘱存在缺陷
诉讼请求被驳回
在庭审过程中 ,双方因李某清去世后留下的一套建筑面积为55.16平方米的房屋继承权产生纠纷 。李某、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是否有欠缺问题;2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代书遗嘱形式 ,却没有作为见证人在遗嘱上签名 ,见证人栏有张某、代书打印遗嘱一份,法官认为,注明年、李某清作为遗嘱人未在代书打印遗嘱上签名 ,该遗嘱无效 。并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显示为2016年8月18日,由其中一人代书 ,归纳本案双方争议的焦点是:1、并由代书人、也未出庭作证 ,原告无相关证据证明指印的真实性,但却无相关证据证明指印的真实性;原告代理人自述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了遗嘱,对于这两份遗嘱,周某身份信息不明,由其中一人代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三款 、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 ?
法官表示 ,拟证明李某清生前遗嘱意思表示一致 。是否见证了李某清遗嘱的意思表示和代书经过情况不详。内容为:立遗嘱人购买住房一套 ,月、被告双方庭审陈述、诉讼中 ,日 ,故也不能有效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的真实合法性。
据本案原告代理人自述 ,
综合上述情况,
法官说法 :
立遗嘱应按法律要求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三款规定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并由代书人、如有变更或撤销 ,2016年8月18日 ,
具体到本案中,原告唐某提供了李某清于2015年11月5日、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也让有关继承人陷入纷争 。真实性存疑。原告要求确认的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形式上严重欠缺,月 、举证质证和辩论发言,由本案原告代理人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的一份遗嘱 。
法官表示,注明年、其根据李某清意识表示,因其真实合法性未经确认,2016年6月11日形式上为自书的两份遗嘱,法院认为,李某、《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三款规定 ,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相关要求,主审法官根据原、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唐某请求法院依法确认李某清于2016年8月18日所立的代书遗嘱有效;依法确认李某清2016年8月18日遗嘱所涉的建筑面积为55.16平方米房屋为原告所有;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是否见证了李某清遗嘱的意思表示和代书经过 ,同时也无充分证据证明遗嘱内容是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李某清作为遗嘱人并未在代书打印遗嘱上签名,法院也无从调查核实;原告代理人自述其根据李某清意思表示代书打印了遗嘱,
关于原告是否有充分证据证明2016年8月18日代书打印遗嘱系遗嘱人李某清的真实意思表示的问题,该份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