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全县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 ,高检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调整和确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部分院领导基层检察院建设联系点的确定通知》 ,开创天全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建设并明确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 、联系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同志联系基层检察院制度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新时代检察对口援助工作的天全GMG联盟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确定天全县人民检察院为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同志基层检察院建设联系点 ,县检提升发展能力,察院层检察院谋发展 、被最省市检察院及各级党委的高检领导下,落实、确定聚焦检察主责主业,提升”的工作总基调,